全口徑跨境融資新政
近日,本外幣一體化的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推廣至全國范圍。那么,與之前的監管模式相比較,全口徑跨境融資改變了什么?全口徑跨境融資有何好處?從試點到推廣至全國經歷了哪些階段?為什么要將這一政策推廣至全國?是否意味著央行今后對跨境融資“撒手不管”?
全口徑跨境融資改變了什么?
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構建了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約束機制,對本外幣跨境融資實行一體化管理。
此前,人民銀行和外匯局對跨境融資實行逐筆審批、核準額度的前置管理模式。
而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金融機構和企業在上限內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不再需要審批,監管部門為每家金融機構和企業設定與其資本或凈資產掛鉤的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杠桿率為1,銀行類金融機構的杠桿率為0.8。
比如,中資企業可以在凈資產1倍限額內,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借用的外債資金也可以按現行外商投資企業外債管理規定結匯使用。
全口徑跨境融資有何好處?
對于企業和金融機構而言,今后可以利用境內、境外兩個市場融資,利用不同的利率和匯率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具體而言,企業和金融機構可根據匯率和境內外資金成本情況到境外融資,不再需要事前審批。
顯然,企業和金融機構從境外借入低成本的資金,降低了融資成本,改善了以往“融資難、融資貴”的狀況。
三步走,從試點到推廣至全國
早在2015年,上海自貿區試點以本外幣統一管理模式為基礎,建立一套與機構資本實力動態掛鉤、總量調控的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體系。上海自貿區在全口徑跨境融資管理方面的嘗試為下一步的推廣奠定了基礎。
今年1月25日,央行曾發布通知面向27家金融機構和注冊在上海、天津、廣州、福建4個自貿區的企業擴大本外幣一體化的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試點。央行還明確表示:“將根據擴大試點的情況及政策效果,進一步完善和優化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擇機在全國范圍推行。”
自5月3日起,央行將本外幣一體化的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試點擴大至全國范圍內的金融機構和企業。
為什么要將這一政策推廣至全國?
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全口徑跨境金融監管推廣至全國主要是為適應人民幣加入SDR后面臨的更高要求,把握與宏觀經濟熱度、整體償債能力和國際收支狀況相適應的跨境融資水平,控制杠桿率和貨幣錯配風險。
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構建了基于微觀主體資本或凈資產的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約束機制,對本外幣跨境融資實行一體化管理,符合國際主流發展趨勢,既能適應微觀主體本外幣資產負債一體化管理的發展方向,也可避免原來本幣、外幣跨境融資分別管理、模式不同造成的額外適應成本。同時,該框架還具有逆周期調節、總量與結構調控并重等特點,規則統一、公開、透明、市場化,有利于拓寬金融機構和企業的融資渠道,在審慎經營理念基礎上提高跨境融資的自主性和境外資金利用效率,改善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狀況。
此舉放松了對國際資本流入的限制,并為進一步推進資本賬戶開放準備了必要的監管制度基礎。
央行對跨境融資“撒手不管”了?
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模式下,借款主體不需向央行和外匯局事前審批。但這并不意味著央行對跨境融資“撒手不管”。央行、外匯局規定,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后需在規定時間內向央行、外匯局事后備案并報送有關數據,對于超上限開展跨境融資的企業和金融機構以及為企業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將根據有關規定處罰。
此外,央行有關負責人指出,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推廣至全國范圍后,央行可根據宏觀調控需要和宏觀審慎評估(MPA)的結果設置并調節相關參數,對金融機構和企業的跨境融資實施逆周期調節,使跨境融資水平與宏觀經濟熱度、整體償債能力和國際收支狀況相適應,控制杠桿率和貨幣錯配風險,有效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
來源:跨境金融
全口徑跨境融資改變了什么?
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構建了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約束機制,對本外幣跨境融資實行一體化管理。
此前,人民銀行和外匯局對跨境融資實行逐筆審批、核準額度的前置管理模式。
而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金融機構和企業在上限內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不再需要審批,監管部門為每家金融機構和企業設定與其資本或凈資產掛鉤的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杠桿率為1,銀行類金融機構的杠桿率為0.8。
比如,中資企業可以在凈資產1倍限額內,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借用的外債資金也可以按現行外商投資企業外債管理規定結匯使用。
全口徑跨境融資有何好處?
對于企業和金融機構而言,今后可以利用境內、境外兩個市場融資,利用不同的利率和匯率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具體而言,企業和金融機構可根據匯率和境內外資金成本情況到境外融資,不再需要事前審批。
顯然,企業和金融機構從境外借入低成本的資金,降低了融資成本,改善了以往“融資難、融資貴”的狀況。
三步走,從試點到推廣至全國
早在2015年,上海自貿區試點以本外幣統一管理模式為基礎,建立一套與機構資本實力動態掛鉤、總量調控的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體系。上海自貿區在全口徑跨境融資管理方面的嘗試為下一步的推廣奠定了基礎。
今年1月25日,央行曾發布通知面向27家金融機構和注冊在上海、天津、廣州、福建4個自貿區的企業擴大本外幣一體化的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試點。央行還明確表示:“將根據擴大試點的情況及政策效果,進一步完善和優化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擇機在全國范圍推行。”
自5月3日起,央行將本外幣一體化的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試點擴大至全國范圍內的金融機構和企業。
為什么要將這一政策推廣至全國?
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全口徑跨境金融監管推廣至全國主要是為適應人民幣加入SDR后面臨的更高要求,把握與宏觀經濟熱度、整體償債能力和國際收支狀況相適應的跨境融資水平,控制杠桿率和貨幣錯配風險。
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構建了基于微觀主體資本或凈資產的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約束機制,對本外幣跨境融資實行一體化管理,符合國際主流發展趨勢,既能適應微觀主體本外幣資產負債一體化管理的發展方向,也可避免原來本幣、外幣跨境融資分別管理、模式不同造成的額外適應成本。同時,該框架還具有逆周期調節、總量與結構調控并重等特點,規則統一、公開、透明、市場化,有利于拓寬金融機構和企業的融資渠道,在審慎經營理念基礎上提高跨境融資的自主性和境外資金利用效率,改善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狀況。
此舉放松了對國際資本流入的限制,并為進一步推進資本賬戶開放準備了必要的監管制度基礎。
央行對跨境融資“撒手不管”了?
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模式下,借款主體不需向央行和外匯局事前審批。但這并不意味著央行對跨境融資“撒手不管”。央行、外匯局規定,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后需在規定時間內向央行、外匯局事后備案并報送有關數據,對于超上限開展跨境融資的企業和金融機構以及為企業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將根據有關規定處罰。
此外,央行有關負責人指出,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推廣至全國范圍后,央行可根據宏觀調控需要和宏觀審慎評估(MPA)的結果設置并調節相關參數,對金融機構和企業的跨境融資實施逆周期調節,使跨境融資水平與宏觀經濟熱度、整體償債能力和國際收支狀況相適應,控制杠桿率和貨幣錯配風險,有效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
來源:跨境金融
最后更新時間:2016-05-25 閱讀:155次分享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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