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000萬!深圳知識產權資助政策11月5日起實施!
福利掉落,趕緊接住!深圳市知識產權局出臺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操作規程》,自11月5日實施,為申請人最高資助2000萬!涉及了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服務、保護等各個方面,囊括了專利、商標、版權等各方面工作。
相關通知
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操作規程》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資助和獎勵項目的組織實施,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12號),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操作規程》,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5日
相關政策優惠
一、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資助或獎勵的方面
1、知識產權創造能力提升;
2、知識產權質量水平提升;
3、知識產權運用能力提升;
4、知識產權宣傳教育培訓;
5、知識產權服務能力提升;
6、知識產權保護能力提升;
7、落實市委市政府在知識產權領域的重點工作任務和其他按照國家、省上級部門明確要求由地方安排的重大專項資助項目。
二、專項資金申請人應滿足的條件
1、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
2、具有深圳戶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個人。
專利、商標、著作權為多方共有的,由第一順序權利人提出申請,且申請人應符合上述條件之一。
商標方面
一、對境內商標注冊進行資助
1、資助標準
(1)申請人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商標注冊證書的,按指定國家或地區的數量資助,每指定一個國家或地區資助1000元,每件最多資助20個國家或地區。
申請人在取得馬德里國際注冊證書后憑證書一次性申請資助,同一商標在各指定國家核準注冊后不再重復資助。
(2)申請人取得歐盟知識產權局、非洲知識產權組織(OAPI) 、非洲地區工業產權組織(ARIPO)商標注冊證書的,每件給予資助3000元。
(3)申請人在單一國家取得國外商標注冊證書的,每件給予資助1000元,且該項同一申請人年度受資助件數不得超過3件。
(4)申請人在港澳臺地區取得商標注冊證書的,每件給予資助1000元,且該項同一申請人年度受資助件數不得超過3件。
注意:以上針對同一申請人的年度資助總額不得超過50萬元,且僅對商標注冊申請進行資助。
(5)申請人取得國內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注冊證書的,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每件給予資助20萬元,地理標志每件給予資助50萬元。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商標注冊文本,非中文的商標注冊文本還應提供中文翻譯件。
專利方面
一、實施國內發明專利資助
1、資助標準
(1)申請人獲得發明專利授權(含港澳臺)的,每件給予資助2500元;但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減繳申請費、實質審查費的不予資助,且個人申請人年度資助數量不超過5件。
(2)對于非個人申請人首次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增加資助7500元。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申請費、實質審查費的收據憑證;
(4)發明專利證書。
二、對于實施國外發明專利資助
1、資助標準
(1)申請人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歐洲專利局和日本特許廳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給予資助4萬元。
(2)申請人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專利審批機構經實質審查并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給予資助2萬元。
(3)對非個人申請人的國外發明專利資助按納稅額實行分類資助:
① 同一申請人上一年度在深圳納稅額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② 5000萬元以上(不含5000萬元)5億元以下(含5億元)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③ 超過5億元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
④ 個人申請人年度資助數量不超過5件。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發明專利證書和專利授權公告文本扉頁以及中文翻譯件;
(4)年度國外專利申請資助總額超過200萬元的,提供稅務主管部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納稅憑證。
三、實施PCT專利申請資助
1、資助標準
(1)申請人提交PCT(專利合作條約)專利申請并完成國際公布的,非個人申請的每件給予資助1萬元;個人申請的,每件給予資助3000元。
(2)對非個人申請人的PCT專利申請資助按納稅額實行分類資助:
① 同一申請人上一年度在深圳納稅額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② 5000萬元以上(不含5000萬元)5億元以下(含5億元)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③ 個人申請人年度資助數量不超過5件。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PCT國際公布文本扉頁;
(4)年度PCT專利申請總額超過200萬元的,應提供稅務主管部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納稅憑證。
著作權方面
一、實施著作權登記的資助
1、資助標準
(1)申請人取得國家軟件著作權登記機構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年度登記量20件以上(含20件)的,每件給予資助300元,非個人申請人年度資助不超過10萬元,個人申請人年度資助不超過1萬元。
(2)申請人的一般版權作品獲得國家或廣東省版權登記機構頒發的《作品登記證書》,年度登記量5件以上(含5件)的,每件給予資助200元,非個人申請人年度資助不超過10萬元,個人申請人年度資助不超過1萬元;
所資助的一般版權作品僅限以下類型:
① 文字作品;
② 音樂作品;
③ 美術、建筑作品;
④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⑤ 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著作權登記證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或《作品登記證書》);
(4)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資助的,提供著作權登記代理機構相關發票和合同。
相關知識產權配套獎勵
一、實施知識產權項目配套獎勵
1、獎勵標準
(1)獲評中國專利獎的,金獎一次性配套獎勵200萬元,銀獎一次性配套獎勵50萬元,優秀獎一次性配套獎勵20萬元,且應以第一順序專利權人申請該配套獎勵。
(2)獲評深圳市專利獎的,每項一次性獎勵30萬元,獲獎專利為多方共有的,應指定一方申請該配套獎勵。
(3)獲評“中國商標金獎”的,每項一次性配套獎勵100萬元,獎項為多方共有的,應指定一方申請該配套獎勵。
(4)獲評“中國版權金獎”的,每項一次性配套獎勵100萬元,獎項為多方共有的,應指定一方申請該配套獎勵。
注意:申請人應為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或具有深圳戶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個人。
2、申請應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獲獎相關文件;
(3)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其他獎勵措施
一、實施專利代理機構資助
1、資助標準
(1)深圳專利代理機構、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深圳設立的分公司(分公司上年度在深圳實際納稅額應達30萬元以上),上年度代理深圳申請人的國內發明專利授權量20件以上(含20件)的,對該機構代理深圳申請人的國內發明專利授權后每件給予資助1000元。
(2)對同一專利代理機構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發明專利授權公告文本扉頁;
(4)外地代理機構在深圳設立的分公司提交由稅務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納稅憑證。
二、實施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示范單位資助
1、資助標準
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單位每年認定不超過20家,每家一次性資助20萬元,深圳市知識產權示范單位每年認定不超過3家,每家一次性資助50萬元。
2、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單位項目申請人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屬于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組織,且成立時間3年以上(含3年);
(2)具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專職工作人員,已建立較為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或者《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優先考慮;
(3)已建立知識產權信息運用機制,其能熟練使用專利信息系統查閱和分析專利文獻;
(4)上年度專利授權量、版權登記數量或商標注冊核準數量持續增長;
(5)上年度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投入(含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占研發投入2%以上(含2%)。
3、深圳市知識產權示范單位項目申請人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屬于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組織,且已被認定為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單位)2年以上(含2年);
(2)已建立知識產權信息運用機制,其能綜合運用知識產權信息,引導研發創新,并具有開展知識產權評議或者運營的能力;
(3)擁有200件以上(含200件)的有效發明專利,或者獲得中國專利獎金獎、銀獎、中國商標金獎、中國版權金獎;
(4)申請上年度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投入(含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的投入)和研發投入持續增長;
(5)近3年有效處理國內外知識產權糾紛獲得賠償或避免損失,包括知識產權行政調處、司法訴訟、仲裁案例。
4、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知識產權規章制度;
(4)專利、版權、商標等相關材料;
(5)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知識產權工作投入財務報告》;
(6)申請示范企業的,提交知識產權糾紛處理相關材料;
(7)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或者《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的,提供有效的認證證書。
三、實施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認證后資助
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33251-2016)或者《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33250-2016)國家標準認證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組織,針對實際發生的認證費用給予資助,每家資助不超過5萬元。
1、申請人應同時滿足的條件
(1)屬于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組織,成立時間2年以上(含2年),且企業申請的,應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2)申請人已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或者《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證書應為有效狀態,認證地址應包括深圳地區地址;
(3)申請人之前未獲得過市級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資助;
(4)申請人在提交資助申請前2年內,其發明專利授權達到2件以上(含2件),或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專利授權達到10件以上(含10件),或軟件企業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量達到50件以上(含50件)。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或者《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證書;
(4)企業應提供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證書;
(5)非軟件企業的,提供專利證書;
(6)軟件企業的,提供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7)認證費用相關憑證。
四、實施深圳市版權創新發展基地培育資助
1、資助標準
支持我市版權產業發展,開展版權創新發展基地的培育,每年評選不超過5家,每家一次性資助50萬元。但該項目與第十二條知識產權示范單位項目不重復資助。
2、申請人應滿足的條件
(1)為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且成立時間3年以上(含3年);
(2)具有較高的版權意識,建立了版權管理制度,設立了版權管理機構,配備了相應的管理人員,專職版權管理人員數量5人以上(含5人);
(3)版權登記總量不低于100件,上年度版權登記量同比增長不低于10%;
(4)積極開展版權的產業化運營,上年度版權相關產業的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
3、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版權管理制度、管理人員相關材料;
(4)版權登記證書;
(5)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版權相關產業營業收入的審計報告。
五、實施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資助
1、資助標準
針對已經向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符合深圳市產業政策導向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開展資助,每年評選不超過3項,每項一次性資助不超過50萬元。
2、申請人應同時滿足的條件
(1)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資助項目應由聯盟的秘書單位或發起企業提出申請,申請單位為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2)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所屬產業是深圳市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綠色低碳、生物醫藥、數字經濟、新材料、海洋經濟等);
(3)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已成立3年以上(含3年);
(4)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已向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備案;
(5)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成員單位擁有知識產權(含專利、商標、著作權等,下同)數量合計需達到100件以上(含100件);
(6)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存續期間,成員單位擁有知識產權數量持續增長;
(7)上年度開展了知識產權數據庫建設、專利池組建、專利許可交易談判、或專利預警分析等工作。
注意:本項目資助的范圍僅限于上年度開展上述工作的支出成本,已經資助的不再重復資助。
3、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聯盟備案申請書;
(4)聯盟章程;
(5)專利證書,商標證書,著作權登記證書;
(6)開展專利池組建、專利許可交易談判、專利預警分析工作的相關材料;
(7)成本支出證明。
六、實施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項目資助
1、資助標準
每年評選不超過5項,每項資助不超過50萬元。
2、申請人應同時滿足的條件
(1)屬于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且上年度企業納稅額5000萬以上(含5000萬);
(2)已與具備開展知識產權分析評議能力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簽訂知識產權評議合同;
(3)申請評議的項目應列入市政府重點規劃,投資超過10億元;
(4)針對申請評議的項目已制定實施方案。
3、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書;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與機構簽訂的知識產權評議合同;
(4)項目投資發展規劃;
(5)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實施方案。
七、實施產業專利導航項目資助
1、資助標準
每年評選不超過3項,項目實施期不少于3年,每項不超過200萬元的資助。
2、申請人應同時滿足的條件
(1)屬于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或行業協會;
(2)已與具備開展專利導航能力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簽訂專利導航合同,機構具有國家、省級專利導航研究經驗優先考慮;
(3)組織或參與所導航產業的市級發展規劃制定,且所導航產業被列入市政府重點發展規劃;
(4)針對申請的產業導航項目已制定實施方案。
3、申請時應當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書;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與機構簽訂的產業專利導航合同;
(4)開展行業發展規劃制定的相關材料;
(5)項目實施方案。
八、實施知識產權重大專項資助
1、資助標準
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省、市重點工作部署,對要求重點推進的知識產權專項工作發布申請指南,每年評選不超過3個項目,每項不超過100萬元。
2、申請人應同時滿足的條件
(1)屬于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
(2)具有國家、省、市知識產權相關重大項目的研究經驗;
(3)具有從事知識產權重大專項的專業人才和團隊。
3、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承擔過國家、省、市知識產權相關重大項目的相關材料;
(4)知識產權工作人員能力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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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來溫馨提示
相關操作規程自2019年11月5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深圳市在商標注冊、專利、著作權等方面為申請人提供更多資助措施!
商標是企業和個人進軍市場的保護傘,對有規劃的企業和個人而言,越早注冊商標越好!趁著一波福利即將來襲,你還在猶豫嗎?趕緊聯系百利來注冊商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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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通知
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操作規程》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資助和獎勵項目的組織實施,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12號),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操作規程》,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5日
相關政策優惠
一、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資助或獎勵的方面
1、知識產權創造能力提升;
2、知識產權質量水平提升;
3、知識產權運用能力提升;
4、知識產權宣傳教育培訓;
5、知識產權服務能力提升;
6、知識產權保護能力提升;
7、落實市委市政府在知識產權領域的重點工作任務和其他按照國家、省上級部門明確要求由地方安排的重大專項資助項目。
二、專項資金申請人應滿足的條件
1、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
2、具有深圳戶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個人。
專利、商標、著作權為多方共有的,由第一順序權利人提出申請,且申請人應符合上述條件之一。
商標方面
一、對境內商標注冊進行資助
1、資助標準
(1)申請人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商標注冊證書的,按指定國家或地區的數量資助,每指定一個國家或地區資助1000元,每件最多資助20個國家或地區。
申請人在取得馬德里國際注冊證書后憑證書一次性申請資助,同一商標在各指定國家核準注冊后不再重復資助。
(2)申請人取得歐盟知識產權局、非洲知識產權組織(OAPI) 、非洲地區工業產權組織(ARIPO)商標注冊證書的,每件給予資助3000元。
(3)申請人在單一國家取得國外商標注冊證書的,每件給予資助1000元,且該項同一申請人年度受資助件數不得超過3件。
(4)申請人在港澳臺地區取得商標注冊證書的,每件給予資助1000元,且該項同一申請人年度受資助件數不得超過3件。
注意:以上針對同一申請人的年度資助總額不得超過50萬元,且僅對商標注冊申請進行資助。
(5)申請人取得國內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注冊證書的,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每件給予資助20萬元,地理標志每件給予資助50萬元。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商標注冊文本,非中文的商標注冊文本還應提供中文翻譯件。
專利方面
一、實施國內發明專利資助
1、資助標準
(1)申請人獲得發明專利授權(含港澳臺)的,每件給予資助2500元;但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減繳申請費、實質審查費的不予資助,且個人申請人年度資助數量不超過5件。
(2)對于非個人申請人首次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增加資助7500元。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申請費、實質審查費的收據憑證;
(4)發明專利證書。
二、對于實施國外發明專利資助
1、資助標準
(1)申請人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歐洲專利局和日本特許廳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給予資助4萬元。
(2)申請人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專利審批機構經實質審查并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給予資助2萬元。
(3)對非個人申請人的國外發明專利資助按納稅額實行分類資助:
① 同一申請人上一年度在深圳納稅額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② 5000萬元以上(不含5000萬元)5億元以下(含5億元)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③ 超過5億元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
④ 個人申請人年度資助數量不超過5件。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發明專利證書和專利授權公告文本扉頁以及中文翻譯件;
(4)年度國外專利申請資助總額超過200萬元的,提供稅務主管部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納稅憑證。
三、實施PCT專利申請資助
1、資助標準
(1)申請人提交PCT(專利合作條約)專利申請并完成國際公布的,非個人申請的每件給予資助1萬元;個人申請的,每件給予資助3000元。
(2)對非個人申請人的PCT專利申請資助按納稅額實行分類資助:
① 同一申請人上一年度在深圳納稅額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② 5000萬元以上(不含5000萬元)5億元以下(含5億元)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③ 個人申請人年度資助數量不超過5件。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PCT國際公布文本扉頁;
(4)年度PCT專利申請總額超過200萬元的,應提供稅務主管部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納稅憑證。
著作權方面
一、實施著作權登記的資助
1、資助標準
(1)申請人取得國家軟件著作權登記機構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年度登記量20件以上(含20件)的,每件給予資助300元,非個人申請人年度資助不超過10萬元,個人申請人年度資助不超過1萬元。
(2)申請人的一般版權作品獲得國家或廣東省版權登記機構頒發的《作品登記證書》,年度登記量5件以上(含5件)的,每件給予資助200元,非個人申請人年度資助不超過10萬元,個人申請人年度資助不超過1萬元;
所資助的一般版權作品僅限以下類型:
① 文字作品;
② 音樂作品;
③ 美術、建筑作品;
④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⑤ 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著作權登記證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或《作品登記證書》);
(4)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資助的,提供著作權登記代理機構相關發票和合同。
相關知識產權配套獎勵
一、實施知識產權項目配套獎勵
1、獎勵標準
(1)獲評中國專利獎的,金獎一次性配套獎勵200萬元,銀獎一次性配套獎勵50萬元,優秀獎一次性配套獎勵20萬元,且應以第一順序專利權人申請該配套獎勵。
(2)獲評深圳市專利獎的,每項一次性獎勵30萬元,獲獎專利為多方共有的,應指定一方申請該配套獎勵。
(3)獲評“中國商標金獎”的,每項一次性配套獎勵100萬元,獎項為多方共有的,應指定一方申請該配套獎勵。
(4)獲評“中國版權金獎”的,每項一次性配套獎勵100萬元,獎項為多方共有的,應指定一方申請該配套獎勵。
注意:申請人應為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或具有深圳戶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個人。
2、申請應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獲獎相關文件;
(3)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其他獎勵措施
一、實施專利代理機構資助
1、資助標準
(1)深圳專利代理機構、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深圳設立的分公司(分公司上年度在深圳實際納稅額應達30萬元以上),上年度代理深圳申請人的國內發明專利授權量20件以上(含20件)的,對該機構代理深圳申請人的國內發明專利授權后每件給予資助1000元。
(2)對同一專利代理機構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發明專利授權公告文本扉頁;
(4)外地代理機構在深圳設立的分公司提交由稅務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納稅憑證。
二、實施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示范單位資助
1、資助標準
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單位每年認定不超過20家,每家一次性資助20萬元,深圳市知識產權示范單位每年認定不超過3家,每家一次性資助50萬元。
2、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單位項目申請人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屬于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組織,且成立時間3年以上(含3年);
(2)具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專職工作人員,已建立較為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或者《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優先考慮;
(3)已建立知識產權信息運用機制,其能熟練使用專利信息系統查閱和分析專利文獻;
(4)上年度專利授權量、版權登記數量或商標注冊核準數量持續增長;
(5)上年度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投入(含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占研發投入2%以上(含2%)。
3、深圳市知識產權示范單位項目申請人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屬于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組織,且已被認定為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單位)2年以上(含2年);
(2)已建立知識產權信息運用機制,其能綜合運用知識產權信息,引導研發創新,并具有開展知識產權評議或者運營的能力;
(3)擁有200件以上(含200件)的有效發明專利,或者獲得中國專利獎金獎、銀獎、中國商標金獎、中國版權金獎;
(4)申請上年度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投入(含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的投入)和研發投入持續增長;
(5)近3年有效處理國內外知識產權糾紛獲得賠償或避免損失,包括知識產權行政調處、司法訴訟、仲裁案例。
4、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知識產權規章制度;
(4)專利、版權、商標等相關材料;
(5)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知識產權工作投入財務報告》;
(6)申請示范企業的,提交知識產權糾紛處理相關材料;
(7)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或者《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的,提供有效的認證證書。
三、實施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認證后資助
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33251-2016)或者《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33250-2016)國家標準認證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組織,針對實際發生的認證費用給予資助,每家資助不超過5萬元。
1、申請人應同時滿足的條件
(1)屬于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組織,成立時間2年以上(含2年),且企業申請的,應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2)申請人已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或者《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證書應為有效狀態,認證地址應包括深圳地區地址;
(3)申請人之前未獲得過市級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資助;
(4)申請人在提交資助申請前2年內,其發明專利授權達到2件以上(含2件),或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專利授權達到10件以上(含10件),或軟件企業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量達到50件以上(含50件)。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或者《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證書;
(4)企業應提供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證書;
(5)非軟件企業的,提供專利證書;
(6)軟件企業的,提供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7)認證費用相關憑證。
四、實施深圳市版權創新發展基地培育資助
1、資助標準
支持我市版權產業發展,開展版權創新發展基地的培育,每年評選不超過5家,每家一次性資助50萬元。但該項目與第十二條知識產權示范單位項目不重復資助。
2、申請人應滿足的條件
(1)為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且成立時間3年以上(含3年);
(2)具有較高的版權意識,建立了版權管理制度,設立了版權管理機構,配備了相應的管理人員,專職版權管理人員數量5人以上(含5人);
(3)版權登記總量不低于100件,上年度版權登記量同比增長不低于10%;
(4)積極開展版權的產業化運營,上年度版權相關產業的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
3、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版權管理制度、管理人員相關材料;
(4)版權登記證書;
(5)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版權相關產業營業收入的審計報告。
五、實施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資助
1、資助標準
針對已經向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符合深圳市產業政策導向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開展資助,每年評選不超過3項,每項一次性資助不超過50萬元。
2、申請人應同時滿足的條件
(1)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資助項目應由聯盟的秘書單位或發起企業提出申請,申請單位為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2)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所屬產業是深圳市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綠色低碳、生物醫藥、數字經濟、新材料、海洋經濟等);
(3)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已成立3年以上(含3年);
(4)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已向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備案;
(5)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成員單位擁有知識產權(含專利、商標、著作權等,下同)數量合計需達到100件以上(含100件);
(6)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存續期間,成員單位擁有知識產權數量持續增長;
(7)上年度開展了知識產權數據庫建設、專利池組建、專利許可交易談判、或專利預警分析等工作。
注意:本項目資助的范圍僅限于上年度開展上述工作的支出成本,已經資助的不再重復資助。
3、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聯盟備案申請書;
(4)聯盟章程;
(5)專利證書,商標證書,著作權登記證書;
(6)開展專利池組建、專利許可交易談判、專利預警分析工作的相關材料;
(7)成本支出證明。
六、實施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項目資助
1、資助標準
每年評選不超過5項,每項資助不超過50萬元。
2、申請人應同時滿足的條件
(1)屬于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且上年度企業納稅額5000萬以上(含5000萬);
(2)已與具備開展知識產權分析評議能力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簽訂知識產權評議合同;
(3)申請評議的項目應列入市政府重點規劃,投資超過10億元;
(4)針對申請評議的項目已制定實施方案。
3、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書;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與機構簽訂的知識產權評議合同;
(4)項目投資發展規劃;
(5)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實施方案。
七、實施產業專利導航項目資助
1、資助標準
每年評選不超過3項,項目實施期不少于3年,每項不超過200萬元的資助。
2、申請人應同時滿足的條件
(1)屬于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或行業協會;
(2)已與具備開展專利導航能力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簽訂專利導航合同,機構具有國家、省級專利導航研究經驗優先考慮;
(3)組織或參與所導航產業的市級發展規劃制定,且所導航產業被列入市政府重點發展規劃;
(4)針對申請的產業導航項目已制定實施方案。
3、申請時應當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書;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與機構簽訂的產業專利導航合同;
(4)開展行業發展規劃制定的相關材料;
(5)項目實施方案。
八、實施知識產權重大專項資助
1、資助標準
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省、市重點工作部署,對要求重點推進的知識產權專項工作發布申請指南,每年評選不超過3個項目,每項不超過100萬元。
2、申請人應同時滿足的條件
(1)屬于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
(2)具有國家、省、市知識產權相關重大項目的研究經驗;
(3)具有從事知識產權重大專項的專業人才和團隊。
3、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申請主體資格材料;
(3)承擔過國家、省、市知識產權相關重大項目的相關材料;
(4)知識產權工作人員能力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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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時間:2019-10-30 閱讀:184次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