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合同注意要點
由于商標申請的不確定性,部分客戶為了追求確定性喜歡購買已經注冊的商標,在簽訂購買合同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下文筆者引用國知局發布的《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指南》為大家做簡單介紹。
詳情
知識產權作為一項權利或資產從一個權利人轉移到另一個權利人,對轉讓方和受讓方而言,簽訂一份權利義務關系約束明確、 合同內容考慮周全的轉讓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
1.對于受讓方而言,在轉讓前要做好盡職調查,確保被轉讓的知識產權真實有效。調查內容包括權利是否穩定(商標是否被申請撤銷、異議或宣告無效,專利是否被申請宣告無效),是否存在質押等。如權利已被質押,則需要謹慎考慮。
2.轉讓方應披露全部與擬轉讓知識產權有關的許可情況,并在轉讓合同中列明被許可方名稱、許可方式、許可期限、許可地域范圍以及對被許可方權益的處理方式。
3.雙方應明確擬轉讓知識產權的名稱、專利/商標注冊號、專用權期限等信息。尚未獲得授權或注冊的專利/商標申請也可以轉讓,但是應約定清楚如未獲得授權或注冊的情況下的處理方式。另外,還要確保在轉讓完成前維持知識產權權利有效。由于轉讓申請的核準周期較長,如果合同簽訂日期臨近商標專用期限屆滿日,則應約定轉讓方要辦理續展。
4.約定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此外,還應約定轉讓方和受讓方都應該按照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要求提交材料,確保轉讓手續辦理順利。
5.明確責任承擔。可以約定如知識產權存在權利瑕疵 (例如企業轉讓后被宣告無效等),轉讓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也可以約定如侵犯其他方的在先權利,轉讓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對于商標轉讓,如轉讓方有相同或近似商標,應一并轉讓。如果因核準周期等原因導致受讓方不能立即成為商標權人,則可以約定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后至核準公告期間,受讓方有權獨占使 用擬轉讓商標,并且建議明確約定在此期間內,受讓方對擬轉讓商標享有獨立且完整的訴權。
7.知識產權轉讓如果涉及某些特定領域的技術進出口問題, 還應注意嚴格執行我國及涉及相關國家的進出口管制法律法規,核查相關技術是否屬于限制出口技術的范疇。確定可以合法進出口后,再考慮具體的轉讓事宜。在技術出口活動中,出口技術為我國政府明確的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中限制出口的技術時,涉及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等知 識產權的,應按照我國《知識產權對外轉讓有關工作辦法 (試 行)》有關規定,按程序報批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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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時間:2022-07-28 閱讀:192次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