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產維權丨知識產權如何打假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不免遇到知識產權打假維權問題,很多企業都不知如何應對。一些企業選擇了放棄,因為不專業,所以困難重重,維權難;還有些企業選擇了放養,聽之任之,認為維權的成本太高;更有些企業認為,假冒對于提升產品的知名度有很大的好處……
企業應當打造良性的知識產權環境,才能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等到病入膏肓再想維權,更是難上加難。本文整理了關于知識產權的維權處理方式,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
知識產權維權打假存在的困難
知識產權維權困難點主要有三方面:
1.被告主體確定困難
在很多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侵權人都試圖通過各種途徑隱藏在幕后,一般不太容易被發覺。在許多案件中,權利人只能在市場上見到侵權產品,而無法獲知這些產品來自何方,即使有公司名稱,但據此進行調查,會發現該公司注冊地址、電話號碼都是假的,條形碼是套用別的公司的,這讓權利人很糾結,感覺憤怒的拳頭找不到落點。
2.取證困難
取證難是知識產權案件的共同特點,有很多進入流通市場后的侵權產品都很分散,制止單個銷售行為,并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并且對于生產行為的取證也非常困難。在某些領域的知識產權侵權已經形成很完整的產業鏈,呈現出網絡化、組織化、國際化、專業化的特點。比如,一部大片上映,從獲取母片、生產、批發、物流、區域分銷等環節都有專人負責,最后再由區域分銷批發給本地零售,文化執法部門往往只能查到終端銷售,卻無法追根溯源。因為制假產業在屢次打擊中,不斷改進,組織嚴密,甚至跨越國境,這給打假帶來很大的難度。
3.獲賠困難
在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往往十賠九不足。根據法律規定,原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均難以確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專利一百萬元)的賠償。在現實案例中,很少有侵權人做賬,即使做賬,也可能存在兩本賬冊,且原告亦難以取得,甚至在法院取證時被告也可以以各種理由不予提供,而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因此,權利人的賠償主張通常只能通過法定賠償來實現,但法定賠償額在很多案件中是難以彌補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因此獲賠難極大打擊了權利人的維權積極性,相反因為違法成本的低廉,卻鼓勵了侵權盜版的蔓延。
知識產權維權打假五種方式
因為打假維權的種種困難,有許多企業望而卻步,還有一些企業認為,不如放水養魚,更有些企業認為,假冒對于提升產品的知名度有很大的好處。打還是不打? 這其實是一個偽命題,幻想放水養魚抑或提高企業知名度,如果放任,假冒產品將充斥市場進而導致企業品牌與信譽的貶損。其實企業需要考慮的不是打還是不打,而是何時打,打的目標是賠償還是市場。不同企業、不同商品類型應有不同的策略選擇。通常,企業根據侵權行為和后果嚴重程度以及目標可以選擇以下五種維權處理方式:
1.發警告函
對于侵權行為和后果不是很嚴重,涉嫌侵權企業不是太大,權利人可以以發警告函的形式提醒對方,要求其停止侵權。
2.以賠償為目標
如果涉嫌侵權行為給權利人造成了較大損失,權利人準備以獲得賠償為目標起訴侵權人的話,在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對方發送警告函之前,應主動、充分地準備侵權證據以及自身受到損失或對方獲得利益的證據,為以后在法院訴訟過程中做好準備,占據優勢地位。
3.以訴訟促和談
權利人有時候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目的并不是為了得到法院的一紙判決,而是為了與涉嫌侵權人進行和談,彌補因其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權利人在雙方的談判之前應明晰自己的底線,同時,也應該盡量調查清楚對方的底線,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以訴訟清市場
很多時候權利人從訴訟中很難得到足額的賠償,但如果不提起訴訟,侵權行為將蔓延,權利人的市場份額將受到極大影響,所以權利人不得不提起訴訟以奪回正品的市場份額。例如一個奢侈品品牌,可以容忍做工低劣的假冒品在集貿市場以白菜價出售,但絕不接受高仿品在酒店和商城內銷售,因為前者的消費群體不是權利人的目標群體,而后者極有可能分流了權利人的目標客戶。因此,權利人即使不能從個案中獲得足額的賠償,亦將采取法律措施,甚至不惜采取刑事措施來維護其市場份額。
5.以訴訟促合作
有時,權利人要求涉嫌侵權人停止侵權或向法院提起訴訟,并不是真的要求其停止使用權利人的知識產權,而是以此為平臺,促使對方與權利人和談或調解,進而雙方達成合作意向。
正因為知識產權維權被告主體確定困難、取證困難以及獲賠困難,才需要委托專業機構處理,選取利益最大化的處理方式進行知識產權維權事務。如您有知識產權維權需要,歡迎點擊咨詢
最后更新時間:2024-02-05 閱讀:145次分享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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