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司司長郭松在接受《中國外匯》專訪時表示,外管局允許境內基石投資者經批準在一定額度內購匯參與境內企業香港IPO,但要求境外上市募集資金結束后,上市公司及時調回資金,并承諾一定比例資金結匯,且境內基石投資者承諾減持境外上市公司的股份后及時調回資金并結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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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外管局將加快推進一系列改革舉措,包括研究支持跨境資產轉讓、放寬內保外貸項下資金回流的限制、研究完善國內外匯貸款管理和規范境外機構境內發債的外匯管理等。
最后更新時間:20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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