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舌爾新法規 | 修訂重點:會計記錄保存要求
本文為您總結了有關 《2021年國際商業公司(修訂)法》(或「修訂法」)的更新及讓您了解該采取的行動。值得注意的是,修訂法包括新的會計記錄義務,這將對在塞舌爾注冊的實體產生影響。
更新
2021年8月,塞舌爾當局出臺了《2021 年國際商業公司(修訂)法》。以確保其司法管轄區符合國際監管標準的要求。
IBC現需確保其相關會計記錄備存在塞舌爾的注冊辦事處內,當中包括追溯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7年的歷史記錄,即自2015年1月1日起的所有會計記錄。有關記錄需于2022年2月6日的截止日期前遞交塞舌爾的注冊辦事處。
此外,根據公司法,由2022年2月6日起,法律實體必須遵守以下方式保存會計記錄:
1. 一年兩次的會計記錄保存
● 根據公司法第175 (1A)條,如果該實體是(a)控股公司(指該公司本身沒有貿易或業務經營,但持有其他公司的權益或資產);及(b)非大型公司(根據《稅收行政法》,指該公司的年度營業額相等或低于塞舌爾盧比50,000,000元),必須每年兩次,將該公司的會計記錄存放在其塞舌爾的注冊辦事處。
● 每年度上半年(1月至6月)的相關交易或營運的會計記錄必須在該年7月或之前存放在其公司在塞舌爾的注冊辦事處; 而每年度下半年(7月至12月)的相關交易或營運的會計記錄必須在翌年1月或之前存放在其公司在塞舌爾的注冊辦事處。
(圖源:unplash)
● 雖然修正案要求法律實體每年至少兩次將其會計記錄存放在塞舌爾的注冊辦事處,但請注意法例要求法律實體須持續(即在任何時候)保存其會計記錄,并且必須隨時應塞舌爾當局的要求向其提供相關的會計記錄。
2. 周年財務摘要保存
每個(a)大型公司及(b)非大型非控股公司都需要編制周年財務摘要。
根據公司法第175 (1B)條,大型公司及非大型非控股公司必須在該公司財政年度結束后的6個月內準備周年財務摘要,及把該財務摘要存放在塞舌爾的注冊辦事處。財政年度被定義為日歷年,除非它被該法律實體更改。
3. 會計記錄的賬簿
“會計記錄”,就法律實體而言,被定義為關于該實體的資產和負債、收支憑據以及有關銷售、采購和其他交易的文件。會計記錄采用多種形式,包括:
● 銀行月結單
● 收支單據
● 銷售/采購發票
● 代金券
● 產權文件
● 合同和協議書
● 分類賬
4. 會計記錄保存地點
● 會計記錄需要以正本或電子形式保存。根據公司法第175(2) (2A)條,如果法律實體的正本會計記錄保存在塞舌爾以外的地方,則該實體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注冊代理人有關會計記錄的存放地點。值得注意的是,塞舌爾當局保留要求法律實體提供正本記錄的權利。
● 雖然會計記錄必須存放在塞舌爾的注冊辦事處,但不需要向當地公司注冊處存檔,也不需開放給公眾查閱。
5. 合規審查和罰款
由2022年2月起,塞舌爾當局將進行現場合規審查,以確保法律實體在塞舌爾保存可靠的會計記錄。
請注意,不合規將導致處罰及巨額罰款,每次違規的罰款由 2,000 美元至 10,000 美元不等。
我們需要采取的行動?
我們強烈建議您立即采取行動!開始整理塞舌爾公司從2015年1月1日起所需的會計記錄。
另外,建議大家平時做好財務報表的記錄保存工作(做賬憑證單據留存并有帳表),而非到政府出臺條例或抽查時才開始進行。
做賬審計是企業最基本的稅務合規事項,企業如果想要走得更遠更穩,更要注意這些細小的合規事項,千萬不要因小失大,造成損失影響企業聲譽與業務的正常開展。
最后更新時間:2021-09-13 閱讀:98次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