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電寶專利侵權案:竹芒勝訴,倍電賠付上千萬元
6月24日,深圳竹芒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竹芒”)與深圳市倍電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倍電”)起始于2021年的共享充電設備專利侵權案“落槌”。竹芒擁有街電、搜電兩個大眾熟知的共享充電寶品牌,其共享充電寶業務總用戶超5億、月活用戶超1億,這場專利糾紛案在行業內備受關注。
根據雙方當天發布的聲明,經法律程序確認,倍電侵權竹芒專利行為屬實,已向竹芒支付上千萬元以獲取部分專利授權。接下來,倍電每生產一臺使用竹芒專利的設備,都須向竹芒支付專利授權費用。倍電鄭重向竹芒道歉,并表示對侵權行為承擔全部責任。竹芒科技則表示將繼續加大研發投入,推動行業技術創新及產品升級,并呼吁全行業尊重創新、尊重知識產權,攜手共創行業健康發展生態。
專利戰已經成為商戰最有力的競爭武器之一,只有愿意真金白銀投入研發、掌握核心專利的品牌,才更能成長為穿越周期的好品牌。
長期投入研發創新 竹芒從原創到原告
竹芒旗下的街電、搜電分別于2016年、2017年入局共享充電寶。2019年,搜電已出海30國,街電用戶超3億,2021年街電、搜電合并,定名“竹芒”,行業規模在業界更加凸顯。
作為行業頭部企業,竹芒為何會與2018年才成立的倍電產生專利糾紛?
據了解,竹芒與倍電的專利糾紛,起始于2021年最后一天,竹芒當時就3項外觀專利提起維權訴訟。
2022年4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竹芒與倍電、倍電(惠州)公司等五被告的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并于9月開庭。根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年1月出具的2份判決書,該院認定倍電公司實施了制造、銷售、許諾銷售被訴侵權產品的行為,要求倍電公司、倍電(惠州)公司賠償倍電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
不過,雙方的專利糾紛并未停止,竹芒再次圍繞2項實用新型專利提起維權訴訟。如今,雙方的聲明宣告專利案告一段落。
倍電在致歉聲明中表示:“由于我們在產品設計中的疏忽,侵犯了竹芒科技多項專利,我司對此深感抱歉,并對侵權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竹芒則在聲明中表示:“這一專利案勝訴的背后,是竹芒對研發創新的長期投入。為了給消費者、代理商更好的服務,我司將每年營收的10%以上投入到研發中,持續創新產品體驗,才換來如今的產品代際領先,并獲得了數百項知識產權。”
在聲明中,竹芒也道出了發起這場專利案的原因。“當前,市面上猖獗的侵權剽竊行為,侵害了行業創新者的利益,長此以往,劣幣驅逐良幣,將嚴重損害行業健康發展。因此,面對任何侵權剽竊行為,竹芒將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堅決打擊。”
保護知識產權 推動行業良性發展
天眼查App顯示,除了倍電之外,竹芒還與多家公司重視存在相關知識產權案件,展現出其在知識產權保護上的重視態度。
據知情人士透露,近期已有數家涉嫌侵權竹芒的品牌主動找到竹芒,嘗試付費和解。
在共享充電寶行業,未來的專利戰或將持續不斷,而竹芒擁有“拼接式充電寶機柜”等多件核心專利,或許只有竹芒等手握核心專利且敢于“亮劍”的品牌,才能活得更久、更好。
值得關注的是,目前共享充電寶平臺主要有直營和代理兩種經營模式,且代理模式成為當下共享充電品牌大力發展的方向。代理商代理的產品無論是因發明、實用新型還是外觀設計專利侵權,也會違反專利法,面臨法律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明確指出: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一名業內人士表示,共享充電寶行業近年迅猛發展,同行之間的專利糾紛并不罕見,一些知識產權意識不強的年輕企業往往“走捷徑”,甚至“創新”侵權行為,但隨著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完善,且充電寶行業已進入競爭“下半場”,侵權者不僅自身付出的代價更大,而且破壞了行業的良性可持續發展,只有踏實創新,才是制勝之道。
倍電在致歉聲明中也印證了這一點:“通過此事,我司已充分認識到:竹芒科技掌握核心專利,這不僅是其發展的驅動力,同時是推動行業創新發展的關鍵因素,只有充分尊重與保護,才能助推行業更好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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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時間:2024-07-05 閱讀:60次分享本文